导游基础知识2017重点复习:旅游法规

  主要内容:我国现行旅游规和与旅游相关的法规主要内容有:

  1、旅游资源开发、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等。

  2、旅游行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法规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、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、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等。

  3、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中国民航旅客、行李国际运输规则》、《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》等。

  4、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旅游投诉暂行规定》等。

  5、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》等。

  “立法”又称法的制定,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,通过一定程序制定、修改、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。旅游立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、修改、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,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事业管理的手段。

  主要包括:1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。2、国务院。3、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。4、地方国家机关。5、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。

  旅游立法的作用:1、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。2、明确参与旅游活动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,保护其合法权益。3、规范和引导旅游活动行为。4、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。5、产生了新的部门法,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系。

  基础:1、社会经济基础。2、政策基础。3、法律基础。

 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。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: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,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,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。

  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、当事人之间旅游活动中形成权利和义务。

  旅游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特征:

  1、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。

  2、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。

  3、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、发展和变更,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。

  旅游法律关系由主体、客体、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。

 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或参加者,主体主要包括:

  1、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。

  2、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。

  3、旅游企事业单位。

  4、旅游者。

  5、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。

 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对象。旅游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。物、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。

  保护机构:1、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。2、相关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。3、司法机关。

  保护措施:1、行政措施。行政处罚的种类。2、民事措施。3、刑事措施。

  旅行社组织者。它通过销售旅游产品,把旅游产品供应者旅游产品消费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,由此获取利润。旅行社成为旅游行业的“龙头”,它与旅游交通、旅游饭店被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。国务院于1996年10月15日颁布了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,国家旅游1996年11月28日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。

  是指有营利目的,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。

  第一,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。

  第二,旅行社从事的业务范围是从事招来和接待旅游者。

  第三,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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